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绍兴市建设系统法律知识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在绍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增强建设系统各方责任主体的法制观念,加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我局将组织开展市级建设系统法律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开始,为期一天。
  二、培训地点
  绍兴饭店鲁园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在绍(越城区,市直各开发区,下同)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监;
  (二)外地驻绍各施工、监理企业的绍办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监;
  (三)2017年发生安全事故工地的施工企业质量安全副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企业分管副总、总监、监理工程师。
  四、培训议程
  (一)绍兴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徐晓彬对绍兴市施工、监理企业综合业绩动态考评文件修改内容进行说明。
  (二)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张文灿对绍兴市施工、监理企业综合业绩动态考评文件涉及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讲解。
  (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章建荣就建设领域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四)下午进行考试。
  五、其他事项
  请各施工、监理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4日下午5时前上报。无故不参加本次培训的,我们将进行通报批评,扣综合业绩分10分,并约谈企业负责人。联系人:徐晓彬,电话:0575-88093062,邮箱:83877604@qq.com。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